军委确定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总原则“老人老办法”、“只转组织机制,不降待遇”。为此制定了《关于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实施意见》、《改革期间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文职人员管理暂时规定》、《工资福利、医疗和住房保障三个实施办法》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五个文件。
此外还有两个重大原则:一是在列入退役的干部中选拔。转改人员要先确定退役,再选择转改。转改文职人员是退役安置的一种新方式,对转业干部来说是多了一种选择。二是工作需要与个人自愿相结合。
转改文职人员不是为转业,只有工作非常需要,个人有强烈意愿继续为国防军队服务,才能留下来。工作不需要的,个人想留也不行,该走还是得走。为什么工作需要与个人自愿相结合。退役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但是退役之后选择什么样的安置方式,应当尊重干部的志愿。就像我们平时干部确定退役的时候,他可以选择复员,也可以选择退休,选择自主职业,也可以选择计划安置一样,多了一个转改军队文职人员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