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军队现役干部转为文职人员是军队文职人员来源之一,制定这个特殊政策主要有三点考虑。一是落实深化改革任务的需要,就是压减三十万现役人员,落实改革目标。
二是选拔保留骨干的需要。这次军队改革压减三十万员额,其中连同干部滚动数字将达到三十一万。其中,压减的这些员额里面很多优秀人才因为编制问题没有了岗位,军队不能把它流失了,就通过制定这样的制度来选拔保留人才。
三是推动政策创新的需要。今后,完成现役使命的军官、军人,如果军队需要,他们也愿意,那就还可以在军队以非现役身份贡献力量。所以,研究出台这方面的政策,利用转改、利用改革,把这一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就可为今后常态化的退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创造一个条件。
军队文职人员退出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军队文职人员退出军队的,按照本条例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并逐级上报至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备案。文职人员自退出军队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文职人员档案转移地方的相关手续,及时将文职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转移到地方相关机构,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文职人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