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奖励的项目和效用有哪些?
对军队文职人员奖励的项目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并可以给予表彰。
军队文职人员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增加两级薪级工资,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二等功或者三次三等功奖励的,可以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聘。
军队文职人员处分的原则和条件是什么?
军队文职人员处分的原则:
(1)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军队文职人员处分的条件:
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军队文职人员的处分条件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八十二条至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