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后,军队文职人员的身份地位提高了,待遇水平也提升了,职业发展稳定了,制度吸引力明显增强。与国家公务员相比,军队文职人员主要在三个方面是优于国家公务员。
一是工资水平,军队人员比地方高20%,地方公职人员还要交15%的个人保险。而军队人员不交保险,加起来就是35%。如果个人所得税争取按照基本工资交,又会比地方高10%。
二是住房保障比地方公务员好。关于住房补贴这一项就要高很多,而且每月发放。下一步将会引领军队整个住房货币化改革方向。
三是看病就医比公务员要高10%。同时在身份定位、职业稳定性、发展空间、抚恤优待、福利待遇、职业保障这六个方面与公务员基本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