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文职制度改革,一个鲜明特色是为军队文职人员设置了领导岗位。
一是明确了文职人员的分类,明确了领导岗位的配置。文职人员可以在单位、机关或者业务部门担任领导职务。这样的规定,配合军队现役干部的相关制度设计,一般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分类设置相衔接,有利于推进文职人员的分类管理,提高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是规定了领导岗位文职人员的数量。任命一大批文职人员和两名副领导人的,必须任命文职干部;任命副组长时,可以任命文职干部。文职人员也可以按要求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专职职务。
三是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对于文职人员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施以控制。做到“岗位有标准、个人讲资格、队伍重结构、人动岗不动、晋升靠竞争、按岗定待遇。”
这次改革对文职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作出了制度安排,一批文职人员将担任领导职务,为强军兴军发挥青春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