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非常重要的资料。
1.什么是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的形成
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一定的个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
3.档案的本质属性
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其中历史再现性为其本质属性,其他特点为其一般属性。
4.档案的作用
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没有档案的人当然就不便于单位或企业了解你,对个人是肯定不利的。
5.一般情况下的档案存放和保管
存放和保管好档案是一项重要工作。至于怎样保管、在哪里保管?一般应在县(市)团级及以上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这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在册人员等;对于广大的农村人口一般应有乡镇户籍管理部门;对于企业单位另有规定,一般应在他的所属上级行管单位。对于大量的流动人口则另有规定。
6.文职人员的档案管理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为提高档案管理使用效益,文职人员档案管理由原来的委托地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代理,调整为由军队按照规定权限统一管理,退出军队后档案移交地方。
7.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人事档案方面,明确新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在3个月内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的任务要求和权限、职责,以及人事档案的分类和建立、收集和鉴别、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信息化建设、战时管理等具体工作内容,参照现役军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文职人员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工作档案方面,明确由用人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主要包括招录聘用、考核评价、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务任免、岗位等级调整、教育培训、待遇保障、奖励处分、续聘竞聘、辞职辞退、解聘退休等内容材料。同时,规定文职人员工作档案应当与人事档案实施一体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