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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中的聘用制、委任制有什么区别?

2019-09-18 10:13:08
来源:红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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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都知道聘用制是适用于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的,但是军队文职除了聘用制还有委任制。那聘用制和委任制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跟大家讲一讲。

聘用制适用于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

在军队文职制度里,聘用制适用于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

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聘用前要经过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文职制度中的聘用制,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部队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部队用人单位的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区分不同聘用合同期限和招录聘用方式,对文职人员的试用期作了规定。

其中: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年限。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为使优秀人才留得住、不称职的走得出、退出军队后有保障,新的文职制度增加了辞职、辞退两种退出方式,并对辞职、辞退和解聘的情形条件作了原则规定;取消了原来的最高工作年龄限制,明确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委任制适用于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

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采取的就是委任制的方式。之所以采取委任制的形式,是因为现役军人转改文职前,已经在部队工作多年,且大部分是在非直接参与作战岗位上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经过了部队多年的考验,转改文职后已经完全符合文职岗位的要求和条件。

对于这部分人,经过公示转改岗位、个人申报、上级组织遴选考察、办理退役手续、办理转改手续即可,其目的是为了保留军队骨干力量。

委任制,也称任命制,与选举制相对应,其原义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一种用人制度。用在文职人员制度这里,是指部队用人单位经过考察适合部队岗位且直接任命为部队文职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委任制程序简单,便于操作,效率高、省时间。委任前,应采取公示制度,如果在公示期内没有疑义,则委任正式生效。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可以实现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军队文职实行采用聘用制和委任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潮流,着眼开创强军兴军伟业,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也必将对优化我军力量构成、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郑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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