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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与认错

2019-09-17 09:17:28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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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各级都建立了容错机制。可是,也有个别同志对此有误解,把建立容错机制当成拒绝组织讲评和批评的“挡箭牌”,明明知道自己的决策和做法有错误,在组织了解情况时,却以不满的态度说:“要干事就难免犯错。现在不是强调要容错吗?这样调查来调查去,还叫容错吗?”

对这种态度稍加琢磨,便知犯了一个错误,即把组织的容错当成是对一切错误的宽容,甚至认为连调查评估错误的举动都是多余的,这显然不对。

我们讲容错,主要是指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由于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不能达到预期的行为所表现出的宽容。这里有几点需要把握:一是容错的对象必须是在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错误,而不是主观故意或胡乱折腾犯下的错误;二是表示宽容并不影响组织对错误行为的调查分析,以及对错误的认定和对损失的评估;三是面对错误,干部本人必须及时吸取教训、知错即改,避免重蹈覆辙。笔者以为,只有把握这几点,才是对容错这一举措的正确理解。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十分明确地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容错和纠错从来都是彼此关联的,二者是前提和目的的关系,容错是前提,纠错是目的;如果容错不是为纠错,那容错就失去了意义,进而成为对错误的纵容。因此,这就决定了干部在有了错误之后,必须首先认错、知错,这样才能确保改错、纠错。而积极主动地认错与组织的容错是相向而行的,都是为了改正错误、继续前行。相反,一个干部即使有本事、很能干,但在错误面前就是不认错,这样不仅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会使组织在宽容对待其错误问题上更加慎重。所以,组织上越是容错,个人越要主动认错,从而使错误纠正得更彻底,把事业干得更好。

责任编辑:郑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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