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是什么?
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设置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文职人员待遇
基本上与部队当地的事业单位相当,稍微高一点。经批准,四总部下发,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军统一启用文职人员证件。
文职人员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但文职人员毕竟不是,在管理上有着自身的特点,如文职人员不需敬礼。文职人员虽不授军衔,但也是我军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军已聘用文职人员2万余名,文职人员在军队主要为技术类岗位,与部队签订聘用合同。文职人员的待遇略低于。
按照《管理规定》,军队文职人员的待遇主要分为基本加绩效工资以及辅与一些津贴。
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分别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统一标准,按月发给。对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军队文职人员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文职人员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其他津贴补贴还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等。
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聘用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但是由于军队文职人员是一种过渡性职业,文职人员整体待遇略低于现役军人。
总部领导表示,现在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的待遇完全对应暂时还做不到,但肯定会向上靠,估计未来基本上会相对应,慢慢会走上与现役军官同工同酬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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