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未成年子女、配偶免费医疗
军人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
军队文职优惠医疗
作为已经实施一段时间的新政
正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现针对军人及家属
重点关注的政策问题
为大家做以下解读
一、军人医疗保障福利待遇
军人医疗政策要点
军人在军队医疗范围内享受免费医疗保障,因战因公或经军队医院专家会诊认定治疗必须、无有效替代的,可以免费使用范围外的医疗服务。
军人就医流程
持军人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直接挂号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由体系医院收治,需要院间转诊的,由收治医院通过军人转诊信息平台办理。尚未办理军人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的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身份证明。
军人临时就医
因急性伤病需要就近急诊、外出期间因伤病需要就医且附近无军队医院、经部队卫生机构或军队医院认定本级不具备救治能力且伤病情不宜远距离转送的,可以就近就便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地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军人就医保障范围
军人用药的范围与医院驻地省级职工基本医保政策予以全额和部分支付的品种一致,均予以免费。医用耗材采取“限额管控”的形式,在限额内的予以免费,超出限额的部分自费。
二、军属医疗保障福利待遇
军属就医保障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以及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仍在中学就读的19周岁以上子女,可办理军人保障卡,享受同等免费医疗;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到军队医院就医,可免收医保范围内相关医疗费用;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到军队医疗机构就医,门急诊、住院可按照规定分别免收保障范围内20%、50%费用。
产孕及新生儿保障
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出生缺陷干预和分娩,持军人保障卡的,予以免费医疗保障,持社会保障卡的,经生育保险核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予以免收。
三、军队文职医疗保障福利待遇
军队文职人员医疗保障
文职人员参加所在地职工医疗保险,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在军队医院就医与军人同等享受优先待遇。
军队文职人员报补比例
文职人员就医时,超过门急诊或住院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处级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下人员报销75%,局级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销85%。
军队文职人员因公就医
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因战因公镶牙、配镜,装配助听器、义肢、义眼等医疗矫形器的,参照军人相关待遇执行。
四、其他医疗保障福利待遇
军人健康体检
军队人员健康体检通常每年安排1次,从事饮食服务、饮用水管理工作的军队人员,每半年安排1次。29岁以下男性军队人员由团级以上部队卫生机构或者派驻门诊医疗机构承担,其余人员由体系医院承担。
军人镶牙保障
师以下官兵因病致伤牙齿修复治疗,应用嵌体、全冠每颗牙不超过1000元,应用可摘局部义齿、全口义齿,每件修复体不超过2000元,应用固定桥每件修复体不超过3000元,因战伤需修复牙齿予以免费。
军人配镜保障
师以下官兵因患需要矫治屈光不正,经本单位或派驻医疗保障机构批准,可以在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内配镜,每3年可报销1次。因战伤需配眼镜予以免费。
军人装配助听器保障
师以下官兵因听觉功能减退配戴助听器,经本单位或派驻医疗保障机构批准,可报销单耳不超过8000元、双耳不超过15000元。每5年可报销1次,因战伤需装配助听器予以免费。
不孕不育症常态化诊疗
夫妇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和军士,经诊断为不孕不育症的育龄夫妇,可到选定医院进行诊治。
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常态化矫治
夫妇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和军士,经诊断为患先天性出生缺陷导致器官和肢体畸形(131个病种)的子女,可到全军27所指定医院实施出生缺陷畸形常态化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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