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制的概念
文职制度中的聘用制,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部队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部队用人单位的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是指编制文职人员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军队团级以上建制单位。
在军队文职制度里,聘用制适用于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聘用前要经过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关于聘用制合同的订立
1.订立原则
订立聘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订立时间
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自军队批准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3.生效时间
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生效。
4.合同管理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文本式样,由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并根据需要适时作出修订。聘用合同文本一式3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各执1份,有任免权限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存档1份。
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全军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关于聘用制合同的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2.文职人员基本信息;
3.聘用合同期限;
4.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5.岗位纪律和岗位工作条件;
6.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待遇;
7.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情形;
8.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和争议处理;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聘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关于聘用制合同的期限
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区分不同聘用合同期限和招录聘用方式,对文职人员的试用期作了规定。其中: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年限。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为使优秀人才留得住、不称职的走得出、退出军队后有保障,作为新的文职制度增加了辞职、辞退两种退出方式,并对辞职、辞退和解聘的情形条件作了原则规定;取消了原来的最高工作年龄限制,明确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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