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可以调动工作吗?
新政策中:明确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本专业领域岗位长期稳定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交流。交流分为军队内部交流和跨军地交流两种方式,以军队内部交流为主。明确因执行任务需要充实力量、本单位无合适人选且不宜通过招录聘用补充、改善队伍结构需要调整任职等情形,可以在军队内部交流。
明确军队单位可以根据具体需求,从地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选调干部或者专业技术人才到文职人员岗位工作;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选调文职人员到地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
可以理解为: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本专业领域岗位长期稳定工作的前提下,招聘录用工作满两年,就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交流。且以军队内部交流为主。
军队文职的交流机会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得到的,需要具备拟任职岗位的资格条件,而且相应岗位编制有空缺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才可能进行内部交流,第一,因执行任务需要充实力量的。第二,本单位没有合适的人选,且不宜通过招录聘用补充的,第三就是改善队伍结构,需要调整任职的;第四就是任届期满需要调整任职,或者是按照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第五,就是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的情形,只要满足五个以上条件的任何其中一个,你就有资格进行军队内部交流。
虽然军队文职是以内部交流为主,但是有两种情况也能够满足跨军地交流。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急需干部或者专业技术人才的军队有关单位就可以根据需求向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去选调合适的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里面,这就叫引进来。
同理,走出去就是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来选调文职人员到有关单位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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