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并不是现役军人,也不具有军人身份。他们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尽管“军队文职”的名字中包含“军队”两个字,可能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现役军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根据相关条例,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但他们在管理方式上与现役军官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文职干部实行委任制,而文职人员实行聘任制,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面对社会统一招考,工作岗位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