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火箭军专业技能类军队文职人员报名入口(已开通)《《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8月8日08:00至14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
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具体程序: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报名期间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经用人单位审核合格的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政策是: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注:以上摘自《2023年火箭军技能岗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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