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到了军队后就要和军人一样遵守军队的日常规范,这些日常规范包括哪些方面?今天就和小伙伴们聊聊这个话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既然文职人员是军队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到了军队后,就要遵守军队的相关日常规范,以确保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秩序。
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制度是军队单位和人员最基本的工作方式和要求。请示是指向上级请求指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报告,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文职人员对本人无权决定或者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对分管或者完成工作的情况、进展,以及个人有关问题等,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越级报告。
请假销假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办法,以及未休假探亲经济补偿发放办法等,参照现役军官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请假、休假的文职人员要立即归队。
这方面与现役军人相比,结合实际适当放宽了文职人员请假权限,一般由其直接领导批准即可,其中休假、探亲以及请假一日以上或者离开单位驻地的,要报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保密工作
文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军队的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用人单位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保密业务培训,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人事关系终止后,应当及时清理上交涉密载体,并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实行脱密期管理。
安全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文职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落实安全制度,防止发生事故、案件。
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或者执行任务时发生事故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组织调查处理;
其他情况下发生事故,由所在单位协助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文职人员涉嫌犯罪的,按照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