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联勤保障部队所属仓储管理、训练保障、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炊事员、卫生员、出纳、司机以及汽车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应聘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户籍所在地应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四、招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军队人才网(www://www.81rc.mil.cn)发布公告,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10月10日08:00至17日18:00,考生可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意向岗位。选择岗位时,应逐条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具体岗位相应招考条件。确认报名后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将不能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理论考试加分政策,参照2020年全军面向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或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七)结果公示。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八)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具有属地化用工、短期聘用特殊性,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欢迎咨询相关政策。联勤保障部队招聘咨询电话:027-59561376。
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