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用会计知识讲解-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用会计知识讲解-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所谓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要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也要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注:会计凭证指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
(一)平行登记的要点如下:
1.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
2.借贷方向相同。
3.所属会计期间相同(非时间)。即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在记入总分类账户进行总括登记的同一会计期间,在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登记。
4.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1)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注:本期发生额公式可拆成两个公式:
总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合计
(3)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
(二)下面以原材料账户和应付账款账户为例,说明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