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中的朴素逻辑一直是大家觉得很难提分的题型,因为即便掌握了方法也无法从容应对所有题目。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认为需要快速突击这个题型也是有章可循的,在此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一、关注信息长或信息全的条件在做题时,考生需要关注一些特征条件,如果条件特别长或者内涵信息特别多,一定是考生关注的重点,因为通过如此大的信息量能最先确定下来一些有用的信息。例1.某珠宝店失窃,五个职员涉嫌被拘审,假设这五个职员中,参与作案的人说的都是假话,无辜者说的都是真话。这五个职员分别有以下供述:张说:“王是作案者,王说过他作的案。”王说:“李是作案者。”李说:“是赵作的案。”赵说:“是孙作的案。”孙没有说一句话。依据以上的叙述,能推断出以下哪项结论?A。张作案,王没有作案,李作案,赵没有作案,孙作案B。张没有作案,王作案了,李没有作案,赵作案,孙没作案C。五个职员都参与作案D。五个职员都没有作案二、关注出现次数最多的元素如果有个概念反复出现很多次,那么一定是咱们关注的重点。例2.赵明、钱红、孙杰三人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他们分别被哪个学校录取的,同学们作了如下的猜测:同学甲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同学乙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同学丙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结果,同学们的猜测各对了一半。那么,他们的录取情况是: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关注特征条件可以帮助我们快速解答朴素推理的真假话问题。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预祝考生考试成功。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一、多次出现的元素如果一个元素在题目中出现次数比较多,则从这个元素入手,作为做题切入点可以轻松推理其他元素。A.甲不是教师B.工程师比甲年龄小C.工程师比山东人年龄大D.教师年龄最小解析:首先观察题干,寻找多次出现的元素,得到本题的切入点是工程师。很容易得出工程师是丙。把结论代入题干可知,工程师(丙)比教师大比乙小,所以教师的年龄是最小的。故正确答案为D。二、逻辑矛盾点逻辑推理题目中,有时候会存在一些明显的矛盾点,在这个点上重合的结论,有且仅有一个可以为真,所以这个点也常作为解题的切入点。同学甲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同学乙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同学丙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结果,同学们的猜测各对了一半。那么,他们的录取情况是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解析:首先根据题目中的信息画出直观的图表,辅助推理。每个同学都得出一个正确结论和一个错误结论。找准切入点,发现“清华”这个元素出现次数最多,作为切入点。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大学录取,此为矛盾点。如果乙的“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为真,则甲关于“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和丙的“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都为假,继而推出甲的“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和丙的“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都为真。到这里,假设成立,无矛盾。即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选A。三、从可能性最少入手题干中的信息不能够直接用来推理,需要我们根据题干进行假设时,应用可能情况最少的选项入手解题,简化做题步骤。(1)A说他手里的两数相加为10。(2)B说他手里的两数相减为1。(3)C说他手里的两数之积为24。(4)D说他手里的两数之商为3。由此他们4人都猜出了剩下没有人拿的那个数字,这个数字是()。A.5B.6C.7D.8解析:观察四个选项知(3)的可能性有两种,即(3,8)和(4,6),(4)的可能性有三种,即(1,3)(3,9)(2,6),所以进行假设时就应该从(3)入手,观察(3)、(4)知二者可能性中3这个数字出现次数最多,所以可以假设C手里拿的是(3,8),由此确定D手里拿的是(2,6),以此类推即可得出所余数为7,即C为正确答案。以上三个方法是解决逻辑推理中朴素推理问题的主要方法。当我们拿到一道逻辑推理题,要首先判断是否可以同这三个方法实现快速解题,以便大大节约考试时间。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
在各省军队文职岗位能力考试中,数量关系是每年都会考察的内容。这一部分涉及到的内容、题型和知识点都非常繁多,是大家一直比较头痛的部分。其中,排列组合的相关题目,可能是大家复习当中的难点。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排列组合中的基本计数原理。排列组合的基本计数原理有两个,加法原理和乘法原理。下面让我们逐一进行解释:加法原理即分类时采用的计数方法。也就是说,当完成一件事情,分成几类情况时,把每一类的情况数计算或枚举出来,那么总的情况数,就是所有类的情况数相加。乘法原理即分步时采用的计数方法。也就是说,当完成一件事情,分成先后几步时,把每一步的情况数计算或枚举出来,那么总的情况数,就是所有步的情况数相加乘。那么,何为分类,何为分步?让我们来举例说明。如果从北京到上海,那么坐飞机可以,坐高铁可以,坐汽车可以,自驾也行,此时称为分类;如果坐飞机有3个航班合适,坐高铁有4趟高铁合适,坐汽车有2趟都行,自驾游也有1种路线,那么从北京到上海,所有的方法数就是3+4+2+1=10种方法。如果从北京到上海,上海到广州,广州再回北京,整个的行程按顺序分成了3个步骤,此时即为分步;如果从北京到上海有3种方法,上海到广州到4条路线,广州再回北京也有2种方案,那么整个行程,所有的方法数就是3×4×2=24种方法。我们发现分类与分步,一定是不同的、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就在于:能否独立完成此事。第一个例子中,想从北京到上海,飞机、高铁、汽车、自驾,这4类方案,都可以完成这个行程,即分类当中的每一类,都可以独立完成整个事情。第二个例子中,北京到上海,上海到广州,广州再回北京,这是完成整个行程的3步,单独拿出任何一步来,比如上海到广州,这1步,并不意味着整个行程就完成了,即分步当中的任何一步,都不能独立完成此事。下面来看一个例题,加深对于分类分步的理解:例题:某人乘车从家直接到艺术中心有3条路线可选;从家到体育场有4条路线可选,从体育场到艺术中心有2条路线可选,则他从家到艺术中心共有几种不同的路线?通过阅读题目,我们可以发现,题目所求的从家到艺术中心,可以分成两类情况:要么直接到;要么从体育场中转换乘间接到。第一类直接到,有3条路线可选;第二类间接到,需要分成2小步,第一步从家到体育场,第二步从体育场到艺术中心,根据分步相乘,第二类一共有4×2=8条路线。故一共的路线数=3+8=11种。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