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第一天,我们聚焦一个特殊群体——双军人。有人说,“一个军人半个家,两个军人没有家。”一句调侃话,几多辛酸泪。双军人家庭的矛盾与困难、奉献与付出,绝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到的。
今天,我们也简单回答一下,双军家庭咨询较多的相关优待规定,供战友们参考!
01、双军人随配偶内调政策
当前有不少单位已经落实双军人调动政策,按照规定,双方是军队人员身份,包括一方是军官,另一方是士官、文职干部、文职人员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调至配偶所在单位工作。
02、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部队驻地和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金额发放分居费补助。双军人符合两居分居条件的,目前的政策规定为仅一方享受。
03、已婚分居军官探亲路费按全额标准2倍发放
结婚分居的现役军官,探亲路费报销每年按照全额标准2倍计发1次探亲路费;家属探亲路费报销,同样凭相关凭证按全额标准计发,且累计不超过2次;来队探亲的军人子女路费,不满18岁的,同样可以报销。
04、未满18岁子女享受优惠医疗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随军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享受军队的优惠医疗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参照《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