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职人员的身份,《文职人员条例》已有明确规定,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军队人员的构成为:军官、士官、义务兵和文职人员。从序列上来讲,排在最后,有些同志就说了“文职人员排在义务兵后面,地位可想而知”,有的还说“文职人员不是文职干部,已经不是干部了”,以上两种言论我认为或多或少存在偏差。那么,到底文职人员在部队是什么地位?有没有干部身份?我们不妨从几个方面看一看。
一、同现役军官比较
一是岗位类似。现有文职人员,从事的多是和现役军官类似的工作,如:医师,有文职人员也有技术军官;机关参谋、干事、助理员,现役军官居多,也有部分文职人员。很多原来本是现役军官的岗位,现在改编为文职人员岗位。
二是待遇参照。文职人员工资待遇方面,取消以前属地化的政策,工资总体水平以现役军官为参照,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后与现役军官大体持平。
三是级别对应。比如:副连对应办事员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正连对应科员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副营对应科级副职或专业技术十一级。据了解,《文职人员行政管理规定》出台后会对礼节进行明确,现役军人与文职人员之间应当敬礼,如:正连级军官见到科级副营文职人员,则正连级军官应当先敬礼。
通过比较,相信有助于大家认识文职人员的身份地位,作为文职人员的我们,既没必要妄自菲薄,更不应该妄自尊大,而是维持正当的战友同事关系。
二、看一看他们的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现在大部分单位都在弱化,因此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都未明文确定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为干部身份。
(一)公务员的干部身份。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二条加入了这样的表述“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可以断定公务员为干部身份。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干部身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经咨询人事管理部门,事业编人员中管理岗和技术岗属于干部身份,而工勤岗为工人身份。
三、探析文职人员的干部身份
(一)同军官比较更多的是现役和非现役的区别。
工作类似,待遇参照,级别对应,自然身份上也是基本一样的,事实上也是这样,干部参加的会议一般文职人员都得参加。
(二)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较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这方面,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应该说在大多数地区这种比较优势是客观存在的,既然有优势,那么身份上也不应该更差,您说对吗?
(三)文职人员干部身份的政策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第三条明确文职人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这一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表述如出一辙。《文职人员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从编制类型来看,这和事业单位的编制极其相似,只不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技术岗和工勤岗。而文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能工作两种类型,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目前尚未招聘,个人认为和事业单位的工勤岗类似。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管理岗位文职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文职人员,具有干部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