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士兵一样同属军队人员,是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对象。《规定》对文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作出全面规范,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加强文职人员队伍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对于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促进我军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文职人员姓军为军服务,属于军队编制内人员,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根据军队需要还要参加作战、演习、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与现役干部一样加强教育管理,既是保证文职人员政治合格、素质过硬和军队内部团结统一的需要,也是加强部队战斗力建设、有效履行我军使命任务的需要。
治事于度内。文职人员具有军队人员和社会人员双重身份属性,实施日常教育管理时既要符合军事化管理要求,又要遵循聘用制管理特点。如何把握好这个尺度,关键就是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规定》。
对涉及履职尽责、防间保密、安全稳定和维护军队形象等方面,要严格按照现役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涉及礼节仪容、着装养成、出操体能等方面,结合履行岗位职责实际需要和社会文明礼仪习惯进行规范,依法教育和督促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服从管理、遵守纪律、保守秘密,自觉维护自身和军队良好形象。
睿智者治法。日常教育管理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要做到处处有章可循,还需要各级在遵循《规定》基本原则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具体化本单位文职人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要结合聘用单位实际,着眼职能使命、岗位职责、所处环境,建立学习教育、形势分析、谈心互助、情况汇报、检查讲评等具体制度。
要把握队伍建设要求,从保留业务骨干、提高整体水平、有利于队伍长远建设的角度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切实纠正文职人员是临时工随便管、人员流动快不好管、不服从管理就走人等认识偏差,使教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真情换真心。要把文职人员真正当作“自己人”来关心爱护,带着真情实感去做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的思想疑虑和实际困难。要把文职人员真正当作可依靠的力量来培养使用,及时吸纳优秀分子到基层党团组织中来,增强文职人员的主人翁意识。要把文职人员真正当作专业人才来服务保障,按照“四个尊重”要求,注重在生活上排忧解难,为他们营造安心、舒心、尽心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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