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通知其到岗工作。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18年12月3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需要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和备案复审。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为5700元,硕士研究生为6100元,博士研究生为6800元;社会人才中,大学本科为6000元,硕士研究生为6400元,博士研究生为7200元。特殊津贴补贴、福利待遇按照办事员(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文职人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