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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文职法学专业科目考点:期限

2019-12-20 11:08:22
来源:红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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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军队文职考试中,军队文职专业科目是考试的一项必考内容,红师军队文职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军队文职人员备考资料相关的复习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备考军队文职考试。 

【期限】

在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中。民法在法学类专业科目考试中占据较大的比重,民法内容庞杂,知识点较多,为方便考生的备考,下面我们就对民法中期限的内容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期限

期限是民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时间,其可分为期日与期间。

期日是指不可分或者视为不可分的特定时间,如某日、某月、某年;期间是指从起始时间到终止时间所经过的时之区间,如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

二、期限之效力

(一)决定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即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由期限决定

(二)决定民事权利取得、丧失、变更,及民事权利的取得、丧失或变更由期限决定。

(三)决定民事义务的存在与否,即民事义务的承担有期限决定。

三、期限的性质及类型

期限在性质上属于事件,非行为。类型有三种:

(一)约定期限:这是指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确定的期限。如履行债务的期限,所有权转移的期限等。

(二)法定期限:这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期限。

在有法定期限并同时允许当事人约定其期限时,优先适用约定期限。只有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时,才适用法定期限。在法律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期限时,法定期限不可更改。

(三)指定期限:这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确定的期限。

指定期限的实质,也是法定期限,其与法定期限的区别,知识法律将确定期限的“法定”权授予法院或仲裁机关而已。

责任编辑:郑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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