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都知道,聘用制适用于社会录用的军队文职人员,但军队文职除了录用聘用制外,还有委任制。聘用制和委任制有哪些区别?我们今天来谈谈。
聘用制
1.概念
军队文职中的聘用制是以聘用的方式来确定用人单位与军队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制度,即用人单位的军队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的。在军队文职制度中,聘用制度适用于为社会招聘的军队文职人员。考生参加社会招聘,应当经全军统一考试合格。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
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区分不同聘用合同期限和招录聘用方式,对文职人员的试用期作了规定。
其中:对新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年限。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为使优秀人才留得住、不称职的走得出、退出军队后有保障,新的文职制度增加了辞职、辞退两种退出方式,并对辞职、辞退和解聘的情形条件作了原则规定;取消了原来的最高工作年龄限制,明确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委任制
委任制也叫任命制,与选举制相对应,其原义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一种用人制度。在军队文职人员制度中,是指一种适合军队岗位直接任命为军队文职人员的任用制度。操作简单,效率高,省时省力。委任前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内无疑问的,委任生效。
目前,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采取的就是委任制的方式。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之所以采取委任制的形式,是因为现役军人转改文职前,已经在部队工作多年,且大部分是在非直接参与作战岗位上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经过了部队多年的考验,转改文职后已经完全符合文职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于这部分人,经过公示转改岗位、个人申报、上级组织遴选考察、办理退役手续、办理转改手续即可,其目的是为了保留军队骨干力量。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可以实现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军队文职实行采用聘用制和委任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潮流,着眼开创强军兴军伟业,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也必将对优化我军力量构成、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