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近小伙伴们的留言,很多小伙伴们都在考虑自己能否报考?相信还有很多的小伙伴不清楚整理了下最近问的比较多的问题给大家一起解决,在2019年军队文职公告里的第一条标明: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应届、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社会人才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定义,是2019年军队文职招聘的定义,仅供参考)
在资格审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招聘单位是以是否已经上了保险和公积金为主要参考依据。
高校毕业生与社会人才的区别:落户、合同期限
★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
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签署三方协议后的报考
签订了三方协议,不会影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身份,只要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就仍具备“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身份。
建议对签订三方协议要重视,不要假签,要诚实。如果在之后的政审环节被发现有造假行为,有可能会影响政审。
除了公告上明确规定的招考对象之外
这些身份的人员也能报考:
一、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面试时,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二、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温馨提示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
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
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
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
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