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适用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甲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采取了安全措施,那么甲就可以免责。本题中,因为甲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所以甲是免责的。而由于乙撞倒全部标志,其应该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丙没有过错,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用承担责任。
2.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白某做成一套家具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行为。选项ABD无需意思表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3.梁某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未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都健在的近亲属中,不享有继承权的是( )。
A.梁某的父亲
B.与梁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女
C.梁某的妻子
D.梁某的双胞胎弟弟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