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医学研究院简介
军事医学研究院前身是军事医学科学院,于1951年8月成立,2017年9月转隶军事科学院,驻地分布北京、天津、河北、吉林等省市。建院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代表的国家军队级奖励千余项。先后产生了27名两院院士,现有包括全军首位转改文职院士李松等10位院士,其中蔡翘、吴祖泽院士获得小行星命名的殊荣。全院拥有理、工、农、医、管、军6大门类的学科体系,2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先后培养研究生9000多名。现拥有国际、国家和军队级各类实验室、中心和大科学设施等科研平台41个,拥有亚洲最大的医学昆虫标本馆和亚洲唯一的军事医学病理博物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迅即参加国家赋予的病例样本检测工作,紧前向疫区派出军事医学专家组,在国内率先研制了首个进入临床试验的抗新冠疫苗;率先开展药物筛选研究,提出的磷酸氯喹等被纳入国家第六版诊疗方案;研制的检测试剂迅速投入疫区使用。
2018年5月16日,习主席亲临研究院视察,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今年3月2日,习主席再次亲临研究院视察,对研究院疫情防控应急科研工作给予高度褒奖,勉励研究院发挥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2020年招考岗位初步计划表
院士大家
孙曼霁院士
吴祖泽院士
秦伯益院士
沈倍奋院士
贺福初院士
夏咸柱院士
张学敏院士
李松院士
金宁一院士
陈薇院士
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营院风光
招考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最低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体学历条件,根据招考岗位需要明确。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任务风采
配套设施
相关政策问答
1.招考信息如何公布 ?如何进行报名?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信息。
报名时间为何时?
全军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当时公布时间为准。
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文职人员的报考流程是什么?
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3.文职人员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军队院校当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未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经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
4.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如何计算?
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报考文职人员体检有什么注意事项?
体检在规定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军烈属报考文职人员有什么优待?
军队烈士配偶、军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配偶、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干部配偶及子女、现役士兵配偶及子女、当年退役人员配偶及子女报考文职人员的,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
7.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8.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9.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0.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考?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一栏,可以用资格考试成绩单编号或者准考证号替代填写。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11.报考岗位有的要求所学专业到具体专业方向,有的要求到一级学科,如何判断学科归属关系呢?
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本科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专业)为准,2012年前毕业的本科生还可查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判断所学专业分类。
12.报考文职人员有什么培训班或辅导材料吗?
文职人员全军统一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复习准备。
13.文职人员的身份属性是什么?
文职人员的身份属性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14.文职人员的职能使命是什么?
平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
15.文职人员的岗位类型如何划分?
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16.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专业技术一级至十三级。
17.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级别如何设置?
由高到低依次为1级至25级:专业技术一级(5级至1级);专业技术二级(7级至3级);专业技术三级(9级至5级);专业技术四级(11级至6级);专业技术五级(12级至7级);专业技术六级(13级至8级);专业技术七级(14级至9级);专业技术八级(16级至10级);专业技术九级(18级至12级);专业技术十级(20级至14级);专业技术十一级(22级至15级);专业技术十二级(24级至16级);专业技术十三级(25级至17级)。
18.文职人员在军队的内部关系是什么样的?
文职人员之间、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文职人员之间、文职人员与军队其他人员之间,依隶属关系和行政职务,构成首长与部属、上级与下级或者同级关系。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首长、上级。
19.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有哪些规定,试用期多长?
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20.文职人员的工资待遇都包括哪些,具体金额有多少?
工资由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4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军队服务津贴、特殊地区津贴类、特殊岗位津贴类、特殊人才津贴类、特殊任务津贴类等共20余项,工资标准还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现役干部工资调整等情况定期适时调整(据初步测算,按照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业技术十二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工资980、岗位工资1370、工龄工资20、工作性津贴1770、住房补贴2840、军队服务津贴1710、生活性津贴2640、科研岗位等级津贴1000、餐补、扣除公积金912约11000元,应届博士毕业生专业技术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约13000元)。
21.新招录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如何?
实行试用期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津贴标准: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大学本科为7200元,硕士研究生为7600元,博士研究生为8500元;社会人才中,大学本科为7600元,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为9000元。
22.文职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职人员的工资收入,除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外,均应纳入工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3.文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有何规定?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文职人员租住集体宿舍或公寓住房,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租金水平评估确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住房租住协议,并在其退休、辞职、辞退以及与军队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后3个月内收回。
24.文职人员社会保障如何规定?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
25.文职人员医疗保障如何规定?
军队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26.文职人员在军队医院看病是否可以像军人一样优先?
文职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可在军人诊区就诊,与军人同等享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等优先待遇;在所在单位军队体系医院,或按照规定程序转诊至其他军队医院住院,与军人享受同等服务待遇。
27.文职人员福利抚恤如何规定?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优待办法另行制定。文职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28.文职人员退休是如何规定的?
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
29.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的后续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文职人员自退出军队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文职人员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地方的相关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补偿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文职人员经济补偿。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干事
联系单位: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政治工作处
联系电话:010-66930430